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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章(1 / 1)

“当然听说过啊,快别提胡宝斋了,我现在只要听到胡宝斋三个字就心惊肉跳!”

忍了十一年的老稳婆

不到半日,白凤城来的女天师,便震慑了岳县大大小小的鬼。

老太婆住过的那家客栈,从此成为岳县鬼不能踏足的地方,去那干啥?碰瓷吗?碰瓷鬼连狗都嫌弃!

而那只黑狗,从此以后每天都在客栈前徘徊,只要有鬼经过,黑狗必是又追又叫,客栈老板和老板娘心地善良,得知这只狗没有主人,靠捡食为生,便收养了它,好吃好喝,没过多久,原本骨瘦如柴的黑狗,便被养得膘肥体壮,毛色光亮。

沈凝一行人每天在客栈里出出进进,便有人好奇打听:“你们怎么住在这儿啊,这家客栈闹鬼!”

答曰:“哪里闹鬼了,这家客栈又干净又便宜,老板娘烧的一手好菜,如果闹鬼,我们还能住在这里?”

无论是什么地方,有了人气,阳气才能越来越旺,而对于做生意的来说,阳气越旺,生意便越兴隆。

没过多久,这家客栈的生意便渐渐好了起来,后来居然成了岳县生意最好的客栈,当然,这都是后话。

而现在,客栈里还没有其他客人,秦时雨从外面回来,告诉沈凝:“还记得我说过,有个朋友认识李彬吗?”

沈凝点点头,她听秦时雨说过,他有一个朋友的朋友,认识李彬,就是李文兰的弟弟。

“昨晚李彬多喝了几杯,我那朋友说自己屡试不第,午夜梦回,都不想苟活于世了,李彬当时喝得晕乎乎的,听我朋友这样说,他便接过话茬,说他前姐夫也是这样,如今三十多了连童生也不是,不也活得好好的。”秦时雨说道。

沈凝一怔,问道:“李彬有几个姐姐?”

秦时雨嘻嘻一笑:“李彬只有一兄一姐,他只有一个姐姐,连堂姐和表姐都没有。”

沈凝乐了,韩纲早就是举人了,李彬口中的姐夫,肯定不是他啊。

再说,李彬也说了,那是“前姐夫”。

在此之前,无论是张敏江还是沈凝自己打听到的,都没有听说李文兰在嫁给韩纲之前订过亲,可即使是订亲又退亲,李彬也不会随随便便就称那个为“前姐夫”。

就像沈凝自己,她和周睿订过亲,周睿生死未卜,其实也和死了差不多,无论是沈凌还是沈冰,私底下都不会称呼周睿为“前姐夫”或者“前妹夫”。

所以那位连童生也没有考上的先生,与李家的关系,肯定不只是订过亲那么简单。

李文兰的娘家是董镇的,董镇是岳县下辖的镇子,离岳县有二十多里。

秦时雨想过去查一查,沈凝婉拒,她让青烟和独荒过去打听打听。

李家能把李文兰订过亲的事瞒得这么紧,想要打听是有难度的,活人不好打听,那就去问鬼吧。

次日,青烟和独荒便从董镇回来了。

原来,独荒在岳县认识了一位女鬼,这女鬼的娘家就是董镇的,只是因为她的坟在岳县,所以她便留在了岳县。

女鬼的灵力远不如青烟和独荒,只能在自己坟墓方圆十里的地方游荡,她不能跟着一起去,便给独荒指了一条明路。

女鬼有个本家婶子,生前是十里八乡出名的稳婆,女鬼活着的时候,曾听婶子说起过,李家的李彬就是她给接生的。

这位婶子是三个月前才死的,活到八十多岁,听说还没有去投胎,如果能找到这位婶子,说不定能打听到李家的事。

女鬼把娘家祖坟的地址告诉了独荒,于是独荒和青烟便直奔过去,没费多大力气就找到了那位老稳婆。

老稳婆是高寿之人,按理说这样的人死了之后,便会抓紧时间入地府排队投胎,老稳婆之所以三个月还没去,是因为她做稳婆这么多年,手里有几条人命。

因此,老稳婆不敢入地府,就整日在祖坟一带游荡,她有四子三女,孙辈重孙辈男男女女三十多人,再加上本家的侄子侄孙子,她不缺供奉,老稳婆正在存钱,她准备把钱存到足够多了再入地府,拿这些钱去贿赂鬼差,说不定能在油锅里少炸几个回合。

听说有鬼找她,老稳婆第一句话就问:“你带了几个金元宝?”

在地府里,金元宝最值钱了,偏偏那些孙子们不知道,总是给她烧黄纸,一大堆黄纸也比不上一个金元宝。

青烟和独荒都是老鬼,见多识广,之前听到八十多岁老稳婆还没入地府,便猜到是怎么回事了。

所以他们来董镇之前,就找沈凝讨了几个金元宝,天师的金元宝,成色可比纸扎铺子里糊的那些好多了。

果然,老稳婆看到金元宝,眼睛就亮了,青烟和独荒先给第一个,吊起她的胃口,待到把三个金元宝全部给完,老稳婆也把她知道的事,竹筒倒豆子,全都告诉了青烟和独荒。

二鬼回到岳县,便过来向沈凝交差。

李家不但李彬是老稳婆接生的,李文兰和李文兰的儿子也是。

十一年前,李彬来家里接走老稳婆,没去镇上的李家,而是去了乡下的一户农家。

当时,那名孕妇已经折腾了一天一夜,却还没有生出来,担心一胎两命,这才去镇上请了稳婆。

老稳婆一眼就认出,那个孕妇就是李家的女儿李文兰。

虽然李文兰已经离开董镇几年了,但她是老稳婆接生的,她生下来时,下巴上就有一颗红痣,当时老稳婆还和李家婆婆说,这是福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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