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克明这种钱多到能当纸花的人肯定就更没见过了。
谁料任克明却说:“没事,我用过。”
黎昌都走到阳台推拉门这儿了, 听他这话,只当他是在逞强, 抱着手乐开:
“是吗?少爷您搁哪儿用过啊?”
别说是搁英国用的吧。
任克明没搭理他那调笑的语气, 修长的手指开始调机器。
黎昌看着看着, 发现这人好像还真会用。
……好吧,用个洗衣机本来就不是什么难事, 任克明会也很正常。
说不定就是刚学会的呢,毕竟那上面也有中文。
任克明这时调好程序了, 转过来对着他,一双眸很平静地说:
“小时候用过, 刚回国那年, 也用过。”
黎昌闻言当即怔了一下:
“刚回国……你十六岁的时候?”
任克明点头:“那时候任家不认我, 我自己在首都生活了一段时间。”
黎昌听到这话,靠在门栏上的身子站直了。
他不知道任克明还有这么一段经历。
“你一个人?”他问:“待了多久?”
语气里覆上几分急切。
黎昌是常年一个人在首都城住着的,从十五岁到十八岁,他比任何人都明白这代表着怎么一段日子。
毕竟据他所知, 任克明还没回到任家的时候,可以说是和自己一样穷。
不, 他还得照顾文,估计比自己还要穷。
任克明见他这副急切的样子,走到面前揉了把他的头发说:“两个多月吧,不久。”
句调听起来轻松极了,好像根本不是什么难事一样。
但其实那段日子不止两个多月,得有小半年。
只不过任克明向来是那种不愿重提旧事的人,过去了的事就是过去了,再说与黎昌听也只是徒增对方的担忧。
那一年,任克明十六岁,文八岁。
为了文逐渐加重的病情,他不得不回国尝试投奔任家。
当时初回国,也是初到首都城。
住宿、交通,一切生活上的事情都从头做起,他摸着包里仅有的一千多块钱,去住那种几十块钱一夜的宾馆。
好不容易摸清任家的公司在哪儿了,走到楼下却连门都进不去。
他不甘心,就那样在楼下面蹲着,对比着网上自己父亲任临的照片以及母亲留下的一张合照,一个一个看大厦前从或黑或白的豪车里下车的人。
然而等了小半个月吧,都没等到任临。
不过他发现,这半个月里虽然没有见到任临,有一个女人的面孔倒是时常出现。
晚上回宾馆后对着任氏集团的人物表一个一个比较,终于确定了这人的身份——
任秀琴,任临的妹妹,也就是任克明的二姑。
对,就是之前任家家宴上被任克明和黎昌气到倒地直呼的那位。
任克明于是改变策略,尝试和这位二姑对上亲缘关系。
然而二姑在上车前只是侧眸淡淡看了他一眼,那一眼带着与生自来的轻视,然后轻飘飘地说:
“我大哥的儿子海了去了,不过是一颗精子的玩意儿,任家凭什么认你。”
是啊。
任家凭什么认他。
不过是一个没妈的私生子,连自己父亲的面都还没见过,这就急着回来认祖归宗了。
任临那样风流成性的人,难道还缺一个儿子吗?
然而缺不缺的都不影响任克明。
因为这事本身就不在任家缺任克明,而在于任克明缺任家。
准确来说,在于缺任家的钱。
文的病需要大量钱来做日常的护理,完全没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,单凭任克明平日里的那点收入,最多只能再坚持个两个月。
他必须要认到这个父亲,哪怕他确实如任秀琴所说,只是任临一颗精子的产物。
后来任克明在宾馆里又住了两个多月,依旧是施行的那套老办法,身上的钱却不够他再支撑日常的开销,于是只能尝试找找工作。
先是找了几个饭店,后来工地上也去过,都被拒绝了。
别人说:“不招童工。”
是,不管任克明经历再多,心智再成熟,从法律上讲,他不过是一个还不到十七岁的未成年人。
一个无父无母的未成年,拿什么在首都城生活?
好在某一次,终于有一家饭店勉强同意他留下来做学徒,一个月有那么一千出头。这不能算是工资,用老板的话来说,是生活费,不算非法雇佣。
任克明如今的好厨艺,就是在那时学的。
不久后,远在英国的某一位继父不知从何得知了他的情况,为他汇了一笔钱来。
这位继父曾和他的母亲在一起过两年,后来的时候也常来看望他和文。
继父汇的仅仅是一小笔。
虽然没法改变任克明的困境,但至少能支撑他再在首都生活几个月。
说来可笑,眼下共居一城的亲生父亲,倒比不过一个远隔千里、毫无血缘的继父。
任克明想,再等一个月,一个月后若还是没有办法,就回到英国再说。
然而就在这时,任家那边突然有人找上门来。
不是任临,而是任克明的二姑,任秀琴。
拥挤的宾馆内,她一袭高定,连褶皱都有着完美角度,手上拎着鳄鱼皮,坐上房间内唯一柔软的床,拉长脖子睥睨四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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