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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节(1 / 1)

“阿眠”秦期在这冷血的言语里缓缓阖上双眼。

恍惚中,他又一次瞧见寒冬腊月里趴在地上与野狗抢食的赵江眠。

七八岁的赵江眠,身形瘦小如猴。他蓬头垢面地缩在角落里,干瘦如柴的手里捧着两个脏兮兮的、被人啃过的包子。数九寒冬,大雪纷飞,他却只穿着薄薄一件衣裳,手脚被冻得发僵。

他瞪着对面凶狠的野狗,眼里有不合年纪的狠毒,也有刻意掩饰过的恐惧。

而野狗也不惧他。它们直勾勾盯着他,挂在嘴角的涎水滴滴答答地往下淌,不知是更想吃人还是吃干瘪发硬的包子。

小秦期在这时赶来。

他挥着棍子赶走那两只虎视眈眈的野狗,朝着小赵江眠伸手:“你没事吧?怎么一个人在这儿,你爹娘呢?”

那只伸出来的手十分干净。小赵江眠缩了缩身子,默默将手藏起来,嚅嗫着道谢:“谢谢。”

“你”小秦期上下打量他,随后弯下腰抬起脚。

小赵江眠吓了一跳,以为他要打架,于是捏起拳头就往他脸上招呼过去。但还没碰到人,他就被两个大人架了起来。

那两个人身形高大,小赵江眠脚不着地,急忙用力挣扎起来。害怕地以为自己要像妹妹一样,因为不听话而被抓去做奴隶。

“诶诶诶,你们干吗呢!?把人给我松开!”见状,小秦期立马拉下脸,故作生气。

提着小赵江眠的侍从面露难色:“可是他刚刚差点”

小秦期打断他的话,伸手拽住小赵江眠的胳膊,一把将人拉到眼前:“他都还没我年纪大,就算打我一下我也不会少块肉!你们不用那么紧张。”

闻言,下人们面面相觑,不敢再多说一句话。

小秦期自顾自地脱下长靴放到一边。他赤脚踩在冰冷的地上,难以控制地哆嗦起来,搓着手道:“这天这么冷,你的脚都冻出血来了。但我也没带多余的鞋子,就这双,你先凑合着穿吧。”

小赵江眠愣住,捧着两只包子呆呆地看向小秦期。

后者长长叹气,蹲下身抓起他的脚将靴子给他套上,左右摇一摇,晃一晃,琢磨说:“嗯好像是大了一点,你姑且将就将就。”

自从战乱开始,小赵江眠再也没有穿过一双完好的靴子,这是第一双。

他眨了眨眼,忽然觉得脚上被冻裂的地方格外的疼。

“你这都吃的什么?”小秦期连啧两声,抢走他手里那两只肉包子。

小赵江眠倏然回神。他伸手正想抢回包子时,小秦期先一步将用油纸包好的烧鸡塞进他怀里:“喏,吃吧!”

似乎从那天起,赵江眠再也没吃过烧鸡。

他会永远记得小秦期递给他的烧鸡的味道。千秋万代,永不遗忘,永无替代。

窸窣的声响里,秦期如巍峨高山一般崩裂,如苍茫巨浪一般粉碎。他化成一阵血雾,缱绻地涌向赵江眠,像是一个无声的拥抱。

他有悔。悔没能做赵江眠的回头岸,悔没能渡赵江眠过苦海。

而他从来不悔的,是此生相遇,是大寒那日送出去的靴子。

那日相见后,小秦期便随父母离开,前往北地。往后再遇,赵江眠已是非生非死的傀儡。

赵江眠一直都记得那个大雪天里送他靴子的人,尽管不知姓名,不知籍贯。

兴许是上苍垂怜,以傀儡之身苟活于世的赵江眠终于得见心心念念,牵肠挂肚之人。

那是昭璧13年的大寒。

赵江眠撑伞从桥上匆匆走过。他刚得知赵可姿是舞姬落雁不久,是以三天两头往怀香楼跑,踩着寒风也要去见她。

而这一日,在见到赵可姿之前,他先见到了秦期。

少年鲜衣怒马,倚栏听风,十指弄琴。琴音袅袅,融化满城的寒冷冰雪,惹红河边姑娘家的脸,更扰乱七分心绪。

引路的小厮见赵江眠驻足,仰首望向楼上抚琴的男子,便笑道:“赵公子有所不知,此人名叫秦期,是秦家的二公子,前些日子才到城中。因着听说咱们楼里琴师沉鱼姑娘琴艺高超,便前来切磋。他们二人约好比三场,今日刚巧是第二场,比的是谁能先用琴音逗来燕雀。”

“琴音逗燕雀,”赵江眠目不转睛,“燕雀唯恐避之不及,又怎会寻着琴音而来?”

小厮嘿嘿一笑:“赵公子且看。”

赵江眠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,只见有人提着笼子过来,笼中燕雀叽叽喳喳。而与寻常鸟类不同的是,它们都生有蓝色尾羽。

“那是咱们楼里养的听音雀,”小厮脸上满是自豪之情,“掌柜的特意请了神仙施法,让它们能听懂乐声。它们若是听得高兴了,便会衔花送人。”

瞧着那些人打开笼子,赵江眠眼底平添笑意。

笼里的听音雀展翅飞出,蓝色尾羽在明媚的阳光下流光溢彩,熠熠生辉,洒落点点星尘。

琴音淙淙,如清泉流水,或是玉石叮当。抚琴的人略低着头,长指压在弦上,神色清明,眼神明亮,一如当年弯腰为他穿上棉靴之时。

在这悠扬的琴声里,听音雀啄起早先备好的花枝,纷纷飞向秦期。

花影交错,星尘如雪,燕雀似云,琴音绕梁。

赵江眠看痴了眼,直到那人抬眸望来,他才顿然回神。

秦期眼底笑意盈盈,遥遥道:“好看吗?”

饶是明知他问的是座下数人,赵江眠依旧心跳飞快,仿佛这话是说在他的耳畔,是说与他一人的轻声细语。

那时就起了妄念,生了痴心。

又或是更早,从他脱下靴子的那一刻起,懵懂无知的人便已铭记于心。

大抵是他的目光太过炙热,秦期携着听音雀衔来的鲜花,起身朝他走来,满目笑意:“公子听得这般入迷,想来也是位爱琴如爱己者,不知在下是否有幸得与公子相识?”

赵江眠胸腔里翻腾起一阵又一阵的欣喜、酸涩。

喜的是多年后还能再见,涩的是如今已非故人。

他早已不是活人,这副身躯不过是鬼仙的傀儡。因为心有不甘,心有怨恨,所以在十四岁那年,敌军入境手里长枪将他的腹部挑穿时,他苦苦哀求上天。终于在漫漫长夜里从鬼仙那里换来苟活于世的资格,而代价便是自由。

赵江眠苦笑,他本不愿回答秦期的话,相见已是幸事,他又怎敢奢求其他?

可是在秦期温柔的目光里,他节节败退,最终还是报上姓名:“赵家赵江眠,敢问公子贵姓。”

“免贵,姓秦,单字一个期。”

往后的年岁里,赵江眠既痛苦又欢愉。

他曾想过要带赵可姿远走高飞,此后便与秦期再无瓜葛,生生世世再不相见。但是赵可姿不愿意,他便心存侥幸,偷来一场好梦。

可是梦总该有清醒的时候。

崔意星在他身上种下的蛊成了拴住他脖子的细线,只需稍稍用力,就能让他毙命。

秦期便是在那时意识到他一直苦苦隐瞒的事情,得知他是死而复生,是从乱葬岗爬出来的妖鬼,四肢密密麻麻被丝线缠住,一举一动都受鬼仙裹挟。

赵江眠本以为,秦期会因此疏远他,甚至和那些无意得知他身份的人一样喊来一群道士将他捉拿。可是秦期并没有做出任何伤害他的事,反而是一如既往地拎着酒扣响他的房门。

他知道自己应该离开,不要将秦期卷入这场浪潮。可是他贪心不足,守财奴似的抱着秦期给的温暖不肯撒手,不肯远去。

不久后,秦期撞破他杀人。

他是温世昌的帮凶,屠杀温家数百人,用他们的血来祭祀鬼仙,为自己续命。

他憎恶温世昌,更憎恶自己。

他原以为,这场祭祀过后一切就会风平浪静,他能陪着秦期安稳度过余生。可他终究是错了,人的贪婪从来都是永无止境的。

他爱秦期,但他更爱自己。是以在得知观音泪能助他长生不老,羽化登仙时,他不惜一切代价要取得此物。

他要长生,要堂堂正正地活在世上,要如诸天神佛一般受人跪拜,而不是被鬼仙捏在手里如同捏一只蚂蚁。

但秦期是何等聪明,抽丝剥茧察觉到他的意图,妄想加以阻拦。

抚琴的手终于还是拿起剑,而剑尖指向爱人的胸膛。

赵江眠在笑,秦期也在笑。

若是共赴黄泉,也不枉此生。

可惜赵江眠并非寻常人。他是鬼仙制成的傀儡,此后无论天上人间,都受制于鬼仙。

他走不了黄泉路,过不了奈何桥,他无路可走,无路可退。

秦期杀他不得,眼睁睁看着他一步步走向深渊,自此万劫不复。

“我想救他,可是我无能为力。”

赵江眠静静地站在那儿,他眼睁睁看着秦期烟消云散,什么都没能留下。

终于,在最后一点雾气消散前,他恍若大梦初醒,疯了一样的拼命去抓那一点薄雾。但留在掌心里的却只有冰冷刺骨的血珠。

观音(1)

赵江眠什么也没能留住。

他怔愣着,掌心里的血珠缓慢蒸发,扑进眼中时将眼眶染红,晕出潮湿。

沈万霄垂眸看向浸在血泊之中的聚浪。

——它出现在此处,断不会是偶然。看来九重天上,有人在暗中帮助鬼仙。

与此同时,松晏在厢房里埋头苦寻。良久,他才终于从不起眼的角落里找出一掌长的梨木匣子。

他捧着匣子,指腹抹去匣子上的蛛网,扭头朝着步重道:“你来瞧瞧,这匣子是不是赵可月藏在床下那只?”

“嗯,”步重接过匣子,上上下下打量一番,“应该就是它了,先打开看看。”

“沈万霄让你带我来怀香楼,便是想要我们找红笺。”松晏凑过去,看着他拨弄匣子上挂着的锁,“我们还是动作快些吧,他们在烂柯镜里,恐怕支撑不了多久。”

“支撑不住才最好,”步重扯动锁扣,眉头紧蹙,“折在里面更好。”

闻言,松晏忍不住抬手拍在他肩上:“你又瞎说!”

“我没瞎说。观御就算是死了,那也是他应得的!”

“你怎么就不能盼他点好?”松晏心说奇怪。

他从未见过这只金翅鸟对谁展露过这么明显的恶意,沈万霄无疑是个例外。

步重哼声,抓着锁扣的手用力往外一掰,竟然硬生生将它扯断。

他将打开的匣子递给松晏,提及沈万霄时语气多为不满:“反正他就是该死。”

“哦,”松晏颔首。他拿出匣子里的红笺,不想再与步重说下去,于是移开话题道,“既然拿到了红笺,那我们快些走吧!”

他一边说着,一边将红笺揣进怀里,快步往厢房外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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